永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辉是一名从基层一步步走出来、从法院多个岗位干出来的一名优秀法官,一名称职的基层法院领导。20多年的工作中,他无论是在什么岗位上,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激情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在党组的分工上,勇挑重担,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他曾多次担任强制执行案件和司法强拆总指挥,始终坚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所分管的各项审判工作,均走入了全州法院系统的前列;在原则面前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一名法官的高尚情怀。
心系人民群众,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群众利益无小事”,刘辉始终不忘自己是来自穷困偏远山区农村的农家子弟,用实际行动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很多当事人都这样说:到法院有事找刘院长。并非他在法院分管的业务多,而是他始终坚持只要当事人找到他,他都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事来做,无论是否他主管, 还是是否属法院管的事,他都耐心细仔的听情况、作解释,不仅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工作,还经常接济来访老弱病残和确有困难的群众。同时,他积极为确属极度困难群众向有关部门反应,为其争取解决大病救助、灾害救济资近万余元。
不怕困难、敢于担当,切实履行人民法官的使命
2003年担任永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刘辉同志多次亲临一线参与指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多次临危受命,冲在第一线,站在最前沿。2011年10月16日,在永顺县与张家界市交界处发生了一起死11人,伤34人的特大交通事故。接到通知后,正在长沙学习培训他中断了学习培训,直接赶到一线,带领一班人制定出了死者理赔预案和事故处置方案。为了及时更好的处置死者的赔付、伤者的救治,他带领合议庭人员三上长沙,两次到肇事车辆所在地湖北荆州市追讨赔偿资金500万余元。在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对11名死者的理赔均以调解达成协议而结案,让死者家属不到20天内一次性得到了赔偿金……此次事故的处置结果还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两地党委、政府的好评。他说:“当领导不仅要会说,更要会干、肯干、敢干,遇到问题和困难要勇于担当,这样才能服众。”
爱岗敬业、讲奉献,扎扎实实搞好本职工作
20多年来,刘辉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全院全年近千余件审判案件都要他审查、签批;重大疑难案件,都要亲自阅卷、听汇报;重大刑事案件,都坚持亲自参加庭审。2011年的一年里,他亲自参加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活动21件次。由于他工作严谨,确保了重大疑难案件中没有出现一起涉法涉诉上访事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无一起上诉和抗诉案件。在县电力改制期间,他带领合议庭人员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为职工宣讲、解释有关法律,第一时间受理涉及改制的民商事案件,成功调解了有关劳动争议案件4件,为企业成功改制及时有效防止了影响改制进程的诉争。
廉洁奉公,弘扬人民法官的高尚品德
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以来,无论工作环境、岗位怎样变化,刘辉廉洁奉公、公正司法、拒腐不沾的自律作风没有改变。从2003年担任副院长以来,他每年所审查、签发的案件近千件。在工作中来自各方面的说情、送礼,寻求“关照”的压力时有发生,但他从不参加涉案人和事的宴请,绝不收受涉案人和事的任何礼品,在司法审判中,从来没有办过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官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
来源:团结报
作者:覃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