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永顺
永顺县文史资料征集办法
2014-06-05 14:30:48今日永顺 字号:
 
 
根据省、州上级对2014年文史资料大征集专项活动要求等精神,坚持文史资料“亲历、亲见、亲闻”特点,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本着“向历史负责,向子孙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永顺县文史资料大征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征集办法。
一、成立永顺县文史资料征集审核领导小组
成立此次文史资料征集审核领导小组,分管文史工作的政协副主席李玉芳任组长,政协秘书长张长青、文史学习委主任张贤金、政协办公室工会主席田德成为成员,主要负责对1950年至1979年期间征集上来的我县社会发展史料、民族自治相关史料、行业发展史料、农业文化遗产史料、重要历史人物史料进行系统审核定稿和分类保管。
二、文史资料征集时限、内容范围
1、文史资料征集时限:2014年6月至2015年4月。
2、内容范围:对1950年至1979年期间我县社会发展史料、民族自治相关史料、行业发展史料、农业文化遗产史料和重要人物史料进行系统征集。
()社会发展史料征集
1、解放建政(1950~1951)期间的县城迎接解放,清剿各股顽抗武装、规劝投诚武装人员等史料;永顺专员公署的成立,建立首批区人民政府政权等史料。
2、减租减息、征粮支前(1949~1950)期间的有关减租减息、征粮的政策、作法及效果等史料。
3、反霸镇反(1950~1951)期间的打倒恶霸地主分子,镇压反革命分子等史料。
4、土地改革(1951~1952)期间的土改政策、土地分配情况、工作步骤及方法、成效与作用(包括复查)等史料。
5、抗美援朝(1951~1952)期间的解放军与永顺子弟赴朝鲜抗美、各族人民声援朝鲜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的游行示威、响应为抗美援朝捐献物资等史料。
6、禁烟禁毒(1952和1957)期间的第一次禁毒、第二次禁毒有关史料。
7、三大改造(1953~1956)期间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及作法、成效与失误有关史料。
8、粮油统购统销(1953年起)期间的粮食、食油统购统销的政策及作法、成效与失误等史料。
9、整风反右(1957)期间的党内整顿干部作风、反右派斗争的政策及作法有关史料。
10、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大修水利、大炼钢铁、大放卫星)期间的(1957~1959)和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一平二调、五位一体、公共食堂)等政策与作法、得与失等有关史料。
11、整风反右(1959~1961)期间的整顿作风、调整公社体制、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等史料。
12、三年困难时期(1960~1962)期间因种种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调整公社核算单位、解散公共食堂、全民生活自救及调整国民经济、精简机关人员等史料。
13、四清(社教)(1963~1966)期间的反对社会上”五股黑风”(投机倒把、偷摸扒窃、打牌赌博、迷信、单干)、反对干部”五气”(骄、娇、官、暮、怨)以及小四清(粮、钱、工分、实物)、大四清(账目、思想、组织、作风)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等有关史料。
14、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间的红卫兵运动、破四旧立四新、派性斗争、五·七干校道路、“三忠于”活动、革委会建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农业学大寨(包括学洛塔)、工业学大庆、割资本主义尾巴等重大运动的史料。
15、落实政策(1976~1979,可延续到1980年底)期间的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摘掉地、富、反、坏、右“帽子”,知青返城等有关史料。
()民族自治史料征集
1、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各方面史料(包括州府选址)。
2、各种民族自治法的颁布与实施等方面史料。
3、民族团结与进步各方面史料(包括一些表象和获奖)。
4、民族民间文化各方面史料。
()行业发展史料征集
行业发展方面的史料征集主要指各行业的历史沿革、机构特征、重大活动、重大成就、重要人物等方面史料。
(四)、农业文化遗产史料征集
1、重要的农业遗址、遗物;
2、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含生产模式)、经验及生产工具;
3、关于农业的乡规民约、风俗习惯、民间禁忌等;
4、当地传统的特有农作物品种。
(五)、重要历史人物史料征集
对李烛尘、李昌等重点人物史料,进行重点征集。
三、目标任务和酬薪方式
1、目标任务:征集文字史料50-100万字,影像史料60-120分钟、图片资料300-500幅。
2、征集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2)、建立专门队伍开展收集整理征集。
3、酬薪方式:对征集的有效资料(已审核定稿的)一律采取以奖代酬的方式进行补助。
1)、文字史料实行100元/1000字;
2)、图片史料实行150元/幅;
3)、影象资料500元/分钟。
四、审核定稿
1、对于报送征集的史料完全相同的(文字资料、图片录音、影像、实物、复印资料),按照报送时间先后顺序采用;
2、对于内容相同,文字表述不同的,择优采用。
五、明确方法
1、征集形式:本次征集的史料,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图片录音、影像、实物、复印资料。
2、文稿要求:文稿内容要做到不夸大、不缩小、不溢美、不贬损、不忖度、不杜撰。文稿的形式不拘观点、不限体裁、不求完整。来稿必须注明口述人、采写人和联络人以及联络方式。图片、音像在尊重他人和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要有主题,有思想,有代表性。时间要清楚,地点要明确,画面要清晰,不得涂改。不得艺术化,不得张冠李戴。
3、报送的文史资料,不论采用与否,概不退还。凡所征集的文史资料发生的侵权行为及版权纠纷等一切相关责任由报送人自行承担。
4、时间要求:撰稿人可随时向县文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报送所征集的文史资料,一经采用,稿酬即付。
附:永顺县文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电话:0743-5231905、手机(张贤金):13974353520;邮箱:yszx5231905@163.com
 
 
永顺县文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O一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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