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永顺
永顺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澄清说明
2014-10-28 13:10:03今日永顺 字号:
各潜在投标人:
永顺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一条、投标承诺函及投标承诺函附录中第(二)款投标承诺函附录中原注为:“质量保证金的限额:工程结算审计价的5%”属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与合同专项条款中原注明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审计后工程总价款的10%”有矛盾之处。特此澄清: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出现的“质量保证金的限额:工程结算审计价的5%”均参照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17.4质量保证金中第17.4.1款中约定的“监理人应从第一个工程进度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之规定,以“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审计后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最终结算方式。
特此说明!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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