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顺站12月4日讯(通讯员王书平张琪)12月3日,笔者从永顺县卫生局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完成重性精神疾病贫困患者救治救助58人,完成比例为105.45%。
今年,根据省、州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项目实施要求,永顺县重性精神疾病贫困患者救治救助名额计划数为55名。该县通过定点医院专家评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重性精神疾病贫困患者实施了专项救治救助: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对纳入救治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政策报销后,其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由政府支付医疗救助费用5000元/人(其中省财政负担3500元/人,县级配套1500元/人),如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结余费用作为患者门诊服药和后续治疗费用。
作者:王书平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