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防止“四风”反弹,湖南省纪委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严禁以下“十类行为”:
1、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
8、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9、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10、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希望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照执行,欢迎广大群众予以监督,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5231209、18874341126,一经查实,我们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中共永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