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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三男子拦路收费被判敲诈勒索罪
2015-11-09 14:48:07今日永顺 字号:
 
红网永顺站119(通讯员 覃大友)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拦路收费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涂某某、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年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三人均并处罚金1万元。
2007年,三被告人在永顺县灵溪镇某处向当地村民购买荒地建房。2010年,另外10户也在此地买地建房。因这10户需经过三被告人家门口的路,路很狭窄,便与三被告人协商一致后,将路扩宽至4.5,作为进出公用之路。路修好后,三被告人以修路占了各自土地为由,提出收取通行费,如果不付钱,就拦车不让通行。2014613,因未收到“通行费”被告人彭某某、黄某某便拦车阻工。为此,肖某、戴某某给了4万元“通行费”。同年727日,三被告人又从另一施工人索得2万元“通行费”。

作者:覃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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