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顺站12月11日讯(通讯员 龙佳)12月10日中午,永顺县公安局塔卧派出所在永桑公路蟠龙村口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对一辆运输烟花的车辆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该批烟花爆竹的货主只携带有一份其购买烟花爆竹销售明细单,无相关运输许可证且未配备有资质的押解员,属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为此,该所民警迅速将吴某依法传唤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货车装载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清点。经清点,该辆货车共装有烟花礼炮702件,并依法将其进行扣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作者: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