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群众遇到矛盾纠纷后会找自己信得过、又有威望的人民调解员来帮助自己,永顺县塔卧镇隆华居委会的田正海就是这样一位群众信任的人民调解员。自从2013年被塔卧镇司法所聘请为专职调解员后,田正海凭借出色的调解能力与责任心,奔走在矛盾纠纷一线,先后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件,赢得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交口称赞——群众信任的“和事佬”。
由农民性子真,发生的矛盾纠纷又琐碎,很多人都不愿做调解员,但在年过花甲的田正海眼里,只要学会换位思考,法、理、情缘并用,乡村的矛盾纠纷调解其实并不难。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就是要让村民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改正。”田正海认为,解决村民的矛盾纠纷就是要当好当事双方沟通的“中间人”,既要说道理,更要讲法律,让双方达成共识。
如何当好“中间人”?田正海总结出了一套通俗易懂的调解“三字经”——击软肋、掏底火、曲径幽。他说:“击软肋就是要抓痛点,纠纷就像一团乱麻,只要找准纠纷的软肋,大多数纠纷皆可迎刃而解;掏底火就是要在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后,梳理矛盾,摸清当事人的底线在哪里,分清责任;曲径幽就是要掌握技巧,注重普法教育,依照法律和乡规民约进行调解,以理服人,彻底化解矛盾。”
“百姓找上门的事就是我的事,再苦再难也要想办法解决。”田正海经常这么说也这么做。2019年12月4日,该镇洛洞村郭金桃来到镇司法所,要求解决与其亲属的地界纠纷。郭金桃与瞿春香的地界纠纷是一起跨度十几年的老纠纷,双方原是亲戚,就老屋宅基地的地基界线发生争议,县、镇、村三级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田正海运用其调解“三字经”,找到他们家族中说话有分量的长辈,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以县司法局专家调解队伍当初建议,结合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双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这起地界纠纷,终于平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在协议书上承诺,不再因此事再起纠纷。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蔡星星 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