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1日讯(通讯员 向环超)5月17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就郭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犯罪嫌疑人亲属、社会群众等旁听。
听证会上,按照公开审查流程,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郭某某危险驾驶案的案情,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说明。检察官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
7名听证员进行了独立评议,并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建议对该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据悉,此次公开听证是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表现,既延伸了检察职能,给社会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切实履行了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也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传递了检察温度,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 向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