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拆除颗砂乡比溪村占用基本农田违章建筑。
红网时刻10月29日讯(永顺融媒记者 瞿晓华)10月28日,永顺县颗砂乡对比溪村一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违章建筑和新寨村一处违规占用河道的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颗砂乡比溪村村民彭某桥擅自占用基本农田约110亩违法修建房屋,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制止,多次下达《责令停工停建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多次上门进行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要求限期对占用基本农田搭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复垦,但彭某置若罔闻。在当事人逾期未拆除复垦的情况下,为防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势头蔓延,10月29日,颗砂乡党委政府联合永顺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县农村宅基地管理领导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等部门共50余人,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将该处已建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同时督促当事人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及时进行复垦。
新寨村村民宋某爱等6户百姓在原宅基地修建房屋时,占用周围河道架梁建房,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并宣讲法律,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2021年10月20日之前拆除河道上的柱子和梁,恢复河道系统,但是当事人拒不整改和拆除。根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26条相关规定,10月28日,依法对占用河道的违法搭建物进行强制拆除,确保河道河势稳定和汛期行洪安全。
颗砂乡党委书记彭伟告诉记者,为切实保护耕地红线,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和河道,乡党委政府将切实加大土地管理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顶风作案的违法抢建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给予拆除整改,绝不姑息和放任违法抢建行为的发生。同时将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日常巡查,继续保持对违法建设行为“零容忍,严打击”,对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将违建遏制在“萌芽”中,确保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实现零增长。
来源:永顺分站
作者:瞿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