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灵溪镇联合执法,对猛洞河灵溪镇哈家村段非法建造的拦河捕鱼陷井进行了拆除。据调查,了解该非法捕鱼设施是2018年由灵溪镇哈家村秦某建造,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2021〕4号)公布的禁用陷阱类渔具。永顺县通过近年来大力推进禁捕退捕工作,既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又推进了水域生态的修复。通讯员 宋云 胡玲 摄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宋云 胡玲
近日,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灵溪镇联合执法,对猛洞河灵溪镇哈家村段非法建造的拦河捕鱼陷井进行了拆除。据调查,了解该非法捕鱼设施是2018年由灵溪镇哈家村秦某建造,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2021〕4号)公布的禁用陷阱类渔具。永顺县通过近年来大力推进禁捕退捕工作,既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又推进了水域生态的修复。通讯员 宋云 胡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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