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融媒8月15日讯(通讯员 张竹 彭慧敏)近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就向某某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信访局代表及律师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此次听证会的程序,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争议焦点、证据材料和法律适用等情况。
据悉,2016年底至2019年8月,申诉人向某某被肖某某以“承包食堂、学校内超市、学校内绿化工程”的方式骗取资金;2021年3月,肖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随后,申诉人向某某因不服人民法院判决,以书面形式向该院提出了申诉。
申诉人的代理律师陈述了申诉理由和申诉诉求,承办检察官逐一解答律师提出的问题。
随后,听证员们就本案相关问题向承办检察官及申诉人进行了解,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闭门讨论,对申诉理由充分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竹 彭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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