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永顺县城区人行道通行秩序,保障消防通道“生命通道”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永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联合开展对城区人行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住宅小区出入通道和其他未设置停车泊位的道路内停放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行为实施抄牌,并进行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6年9月15日起。
二、实施范围
永顺县城区所有人行道、消防通道、公交站点、住宅小区出入通道和其他未设置停车泊位的道路内。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文明有序、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永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8日

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