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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手机交易起纠纷 法官释法厘清“定金”账
2026-05-22 12:13:05今日永顺 字号:

永顺融媒·今日永顺客户端5月22日讯(通讯员 胡小康)线上二手交易便捷实惠,却易因“定金”约定不清起纠纷。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二手手机买卖纠纷,在高效化解矛盾的同时,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在校大学生牛某在二手平台看中向某标价4000元的苹果手机,双方约定定金500元。牛某支付500元定金后,又追加1500元,累计付款2000元。后向某未按约定发货,牛某诉至法院,主张2000元均为定金,要求双倍返还4000元;向某仅同意退还2000元,双方争执不下。

联系到向某后,承办法官快速开展调解工作,告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有履约担保效力,收受定金方违约的需双倍返还定金,但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定金效力,未明确为定金的预付款,仅需原路返还。本案中,手机总价4000元,法定定金上限800元,双方约定的500元定金合法有效,剩余1500元未约定性质,应认定为预付款,故向某需返还牛某双倍定金1000元及1500元预付款共计2500元。

最终,经法官耐心沟通并解释,向某当场退还2500元,牛某同意向某退还2500元并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交易时需明确款项性质,分清“定金”与“订金”,定金适用双倍罚则,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发生纠纷时,应留存好证据,依法理性维权。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小康

责编:彭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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