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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法院:特邀调解员“背靠背” 交通事故纠纷“诉前和”
2026-10-20 12:08:03今日永顺 字号:小中大

永顺融媒·今日永顺客户端10月20日讯(通讯员 韩锋)一场事故,两台车,一个“赔不起”,一个“等不起”——这起看似棘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近日在永顺县人民法院塔卧法庭的努力下画上圆满句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10月16日,周某某驾车途中与郑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郑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某无责。周某某的车辆系高档车辆,维修费用不菲;而郑某某驾驶的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赔付额度有限,远不足以覆盖损失。多次协商无果后,周某某将驾驶人郑某某、车主彭某某一并诉至塔卧法庭。

塔卧法庭收到案件后研判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明确,适宜调解处理。为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法庭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矛盾较为尖锐,原告希望损失得到足额赔偿,被告却因经济条件有限,无力一次性承担全部维修费。特邀调解员厘清案件争议焦点,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结合法理与情理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向原告释明法律规定,尊重其合法诉求;另一方面向被告讲明全责赔偿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结合被告实际经济情况,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调解员沟通斡旋,双方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郑某某、彭某某当场赔付周某某 8000 元,剩余赔偿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履行。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在诉前顺利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就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调解正是践行“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永顺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建强用好特邀调解员队伍,充分释放诉前调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韩锋

责编:彭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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