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融媒2月28日讯(全媒记者 卢庆秋)2月27日,永顺县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甲林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柏林、向泽恒、胡廷民、向进、舒刚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艳阳,县人民法院院长田丽霞,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永顺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
会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议案,相关拟任人员作任前发言,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介绍了拟任人员法律考试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向仍超为永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伟为永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向尔全、陈向荣、杨晓蓉、洪志芳、颜丹为永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丁琼为永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备案);免去石卫宏的永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向仍超的永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刘伟的永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向昌龙的永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继春的永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石卫宏为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吴松的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唐海燕的永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甲林向新任命的司法人员一一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曾甲林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勉励新任命的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法检自觉,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升成事之能,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工作本领,始终恪守廉洁底线,永葆清廉本色。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卢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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