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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传承“雷锋红”用实际行动续写新时代的“雷锋日记”
2025-03-05 20:00:27今日永顺 字号:

永顺融媒3月5日讯(通讯员 周毅 杨枝荔)“向雷锋同志学习不止今日,在每日,更在时时!”3月5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党员讲堂暨“传承雷锋精神 砥砺检察初心”青年干警座谈会,持续深化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

学习雷锋精神淬炼从检初心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雷锋精神永不过时。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学习雷锋同志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持续展现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检察风采。

“作为新时代检察干警,我们要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做法治长河中的‘一滴水’‘一颗钉’‘一束光’。”“雷锋精神历久弥新,学习和传承雷锋精神能有利于我们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营造团结友爱、互助奉献的浓厚氛围。”在该院“传承雷锋精神 砥砺检察初心”青年干警座谈会中,党员代表周毅正在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雷锋同志的事迹、雷锋精神等,干警们就检察机关如何弘扬雷锋精神展开热烈讨论。

近年来,该院以打造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创新教育模式,依托职工书屋、职工之家、党建活动室等阵地,结合春节、国庆、宪法日等关键节点,开展“3·5”学雷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同时,该院持续开展党员讲堂、检察官讲座、溪语青年讲坛“三讲”活动及道德讲堂、主题党日活动,将学习雷锋融入日常工作生活,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在践行为民初心方面,积极组织开展99公益日募捐活动、检察干警基金会捐款活动,捐款1.6万余元,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检察干警的责任担当,展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

赓续精神血脉 传递法治温度

近年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核心理念,将雷锋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建设“黎明”党团先锋志愿服务队伍,以检察实践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日记”。其中,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为延伸创建的“黎明爱心小屋”品牌成为践行雷锋精神的重要载体。该品牌通过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形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其中“黎明爱心小屋”先后荣获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永顺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等称号,成为了雷锋精神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生动实践。

“同学们,在法治的道路上,检察院的叔叔阿姨永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我们将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让雷锋精神代代相传。”2月17日,“黎明爱心小屋”志愿者张婷婷在永顺县第二中学开展“普法开学第一课”。她向师生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应尽的义务以及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等知识,鼓励大家深入学习法律,增强法律意识。这是该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

这抹“蓝”与“红”交织的普法志愿彩虹,正照亮更多人尊崇法治、追求梦想的前行之路。2024年,“黎明爱心小屋”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次,获得了师生的广泛好评,不仅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也为构建和谐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检察支撑。

强化履职尽责 绽放检察光彩

“为人民服务”是雷锋精神中最鲜亮的底色。

跋山涉水开展公益诉讼证据调查,用坚实步伐践行司法为民;铿锵有力指控犯罪,用正义之声彰显法治权威;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用检察温度传递司法温情……检察干警们始终坚持将雷锋精神融入履职全过程,不断提升“检察蓝”的服务深度、力度和广度,努力将自身法律专业优势、亲身办案经验通过志愿服务转化为惠及基层群众的更大价值。

“叔叔,您好!扫黑除恶是我们检察院一直在全力推进的重要工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不仅负责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还全程监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到实处。”2024年11月1日,该院“黎明”党团先锋志愿服务队的普法志愿者在乡村振兴联系点新城社区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时,向群众耐心讲解。这种深入基层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

近年来,“黎明”党团先锋志愿服务队开展普法下乡活动10余次,深入乡村宣传法律法规,着力推动“法入人心、法润人心”,有效提升了乡村群众的法律意识。

他们用实际行动续写着新时代的“雷锋日记”,他们是检察人,更是新时代的追“锋”者。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雷锋精神为指引,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的雷锋精神,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永顺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周毅 杨枝荔

责编:田新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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