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我省发布的《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结合大家普遍关心的婚假、产假问题,现以问答形式整理发布如下,供全县居民参考。
一、关于婚假
问:我和爱人是在新政策发布前领的结婚证,现在还能享受20天的婚假吗?
答:可以。 只要是在2025年10月21日之前领取结婚证,且尚未休婚假的职工,不论您是今年何时(如5月、9月等)登记结婚,经用人单位批准,均可享受20天婚假。
问:我已经休了3天婚假,还能按新政策补休吗?
答:可以。 如果您是在2025年10月21日之前一年内(即2024年10月22日之后)登记结婚的,即使已经休了一部分婚假,也可以向单位申请按新政策补休至20天。原则上,已休完原定婚假的不再补休。
问:婚假有没有规定必须在多久之内休完?
答: 婚假暂时未设定有效期。职工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与单位协商,在合适的时间申请休假。
问:文件中提到“鼓励”延长婚假,这是强制规定吗?下一步会如何落实?
答: 此次政策释放了明确信号,是为后续修订《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准备并指明方向。相关部门鼓励并希望各单位从支持生育、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角度积极落实。具备条件的单位原则上都应执行到位。目前虽不作为强制性处罚依据,但后续将持续推进,确保政策落地。
二、关于产假及护理假
问:湖南省女职工现在的产假具体是多少天?
答: 措施中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将产假延长至188天。相较于我省此前顺产158天的规定,相当于新增了30天。同时,“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等原有政策保持不变。
问:如果我正在休产假,能按新政策延长到188天吗?
答:可以。 经向相关部门确认,对于目前正在休产假的职工,经用人单位批准,可以享受延长至188天产假的新政策福利。
问:产假休完后,可以申请更长时间的育儿假吗?
答: 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困难需要抚育婴儿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一周岁。期间的待遇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问:男方有护理假吗?是多少天?
答:有。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男职工,可享受20天护理假,用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邓旭
责编:田新宽